云顶新耀-B(01952.HK)终止与Providence疫苗授权许可 另制定新条款合作
云顶新耀-B(01952.HK)公布,公司与Providence订立终止协议,双方全面终止合作及授权许可协议、COVID-19疫苗授权许可协议及股份发行协议,自上周五(16日)起生效。除初始预付款1亿美元及于第三批里程碑交割时向Providence发行349.24万股股份外,公司并无根据该等协议向Providence支付任何款项或发行任何股份。
此外,双方制定新条款,可使用任何合作产品及云顶新耀可使用任何其他产品(包括COVID-19疫苗)。具体而言,双方同意Providence授予公司全球性、永久及不可撤销、免特许权费用、非独家的授权,并有权部分再授权合作产品及其他产品;双方各自拥有其于生效日期后开发的任何知识产权;及双方共同拥有与根据该等协议开发的狂犬病疫苗项目等相关的若干知识产权(包括如该等公告所述与Providence合作开发用于狂犬病暴露后预金金防性信使核糖核酸(mRNA)狂犬病候选疫苗)。
根据终止协议,公司须向Providence支付一次性付款400万美元,及倘公司决定开发合作产品,则需支付潜在监管里程碑付款,最多为1,750万美元。此外,公司须向Providence支付于Providence权益地区销售合作产品的特许权费用,及Providence须向公司支付于云顶新耀权益地区销售合作产品的特许权费用,两者按照适用特许权费用支付期间内合作产品总销售净额的低个位数百分比费率计算。
公司认为,终止协议并不会对其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及将为公司提供更大灵活性,使公司能够在适当情况下根据其企业策略及目标,使用公司从Providence获得授权许可的mRNA平台开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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