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人行已批覆1,000亿人币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 八城作试点
内媒《经济观察网》报道,人民银行已批覆总额1,000亿元人民币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支持八个试点城市购买商品房用作长租房。八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天津、成都、青岛、重庆、福州、长春、郑州和济南。
该项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年化利率约3%,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贷款渠道主要为国开行、中国银行等七间国有银行。
人行为该项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设定红线:只能购买住宅类商品房,不允许收购商办公寓。同时须对标的项目进行「整栋、整单元」收购,原则上不允许收购零散房源。
据人行及金融监督理总局早前发布的意见稿,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前提是,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严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此外,要求利用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商业用房等,必须是法律关系清晰、已竣工验收的房屋。在贷款存续期内,不能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据报自去年3月开始,八个试点城市已著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上报,试点城市之间要比拼速度,因为这笔贷款并非定额分给八个城市,而是依据项目条件来,原则上项目成熟就批出,「先到先得」。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