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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人行已批覆1,000亿人币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 八城作试点
内媒《经济观察网》报道,人民银行已批覆总额1,000亿元人民币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支持八个试点城市购买商品房用作长租房。八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天津、成都、青岛、重庆、福州、长春、郑州和济南。 该项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年化利率约3%,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贷款渠道主要为国开行、中国银行等七间国有银行。 人行为该项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设定红线:只能购买住宅类商品房,不允许收购商办公寓。同时须对标的项目进行「整栋、整单元」收购,原则上不允许收购零散房源。 据人行及金融监督理总局早前发布的意见稿,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的前提是,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严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此外,要求利用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商业用房等,必须是法律关系清晰、已竣工验收的房屋。在贷款存续期内,不能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据报自去年3月开始,八个试点城市已著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上报,试点城市之间要比拼速度,因为这笔贷款并非定额分给八个城市,而是依据项目条件来,原则上项目成熟就批出,「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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