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8日丨 北京能源国际(00686.HK)公吿,内容有关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根据有限合伙协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首个投资标的将为宁夏中自(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拥有并营运宁夏红寺堡区200MWp光伏发电项目),据此有限合伙企业将收购宁夏中自99.99%的股权,随后通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向宁夏中自提供信托贷款(即信托贷款安排)。
为实施信托贷款安排,于2023年12月28日,有限合伙企业与相关订约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同意收购,及西藏中自(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同意转让宁夏中自99.99%的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4.3亿元。
宁夏中自为一间于中国成立有限公司。于本公吿日期,宁夏中自由西藏中自全资拥有,而西藏中自分别由本公司及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约70.57%及约29.43%。
董事相信,信托贷款安排将提供必要的资金,以透过偿还宁夏中自(于交割后继续作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的现有债务来增强其财务状况,这将使宁夏中自能够更好地分配其财务资源以继续营运或扩建其目前的光伏发电项目。股权转让为信托贷款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使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持有宁夏中自的股权及控制权,为信托贷款安排的后续运作奠定基础。由于宁夏中自已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本公司对其财务背景及经营情况有很好的了解,并认为对宁夏中自进行债务投资的风险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