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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工行、农行落实调整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中行(03988.HK)、工行(01398.HK)、农行(01288.HK)分别公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细则。 符合有关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贷款需于8月31日前发放,须符合首套房要求,包括购买时不属首套房,但后期出售其他住房,现已符合当地政府「认房不认贷」原则。 当中在2019年10月8日前发放、已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以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在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期间发放、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在2022年5月14日后发放、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减20点子。 不良个人住房贷款不作调整,待客户偿还本金及利息,货款状态恢复正常。 工行由9月25日起,将会与相关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农行及中行指,9月25日起主动进行下调,客户无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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