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7日丨步长制药(603858.SH)公布,此前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丹红”)与四川泸州步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泸州步长”)签订了《在研产品技术转让合同》,将山东丹红所拥有的“REMD-288”研发项目转让至泸州步长。
泸州步长基于战略考虑,决定不再根据原合同约定对REMD-288单抗分子进行进一步的临床开发和商业化,而是选择BC008-1A和BC008-1B双抗分子(即REMD-288的修饰分子)在目标地域内进行工艺化研发、开发、生产和商业化。
2022年9月7日,泸州步长(“甲方”)与美国瑞美德(“乙方”)签订了《合作开发和许可协议》。双方确认,乙方授予甲方对REMD-288专利在目标地域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以使甲方在目标地域可基于REMD-288单抗的基因序列、氨基酸序列、成药性研究数据等进行进一步开发修饰分子,修饰分子包括但不限于双特异性抗体、双功能性抗体、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等(但BC008-1A和BC008-1B除外),且甲方享有由此产生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甲方享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申报各项扶持资金收益。乙方确认,就前述许可,甲方已全额支付了原合作合同项下约定的前期付款,前述许可将继续有效,但根据该协议约定在协议被提前终止或解除时甲方不再享有协议项下的许可授权的情形除外。
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不再根据原合同对 REMD-288单抗进行临床开发和商业化,而是选择BC008-1A和BC008-1B双抗分子在目标地域内进行许可产品的工艺化研发、开发和商业化,故双方将根据该协议共同合作研发BC008-1A以及BC008-1B,最终由甲方在目标地域内实现许可产品的研发、注册、生产和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