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2日丨赤峰黄金(600988.SH)公布,2022年8月12日,公司与厦门钨业在云南省昆明市签署了《资源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厦门钨业,乙方:赤峰黄金;乙方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万象矿业”)享有包括Sepon矿区在内的合计1,247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探及开采的独占权利。Sepon矿区南部发现离子型稀土矿,并进行了勘探工作,取得部分勘探成果,乙方拟自主开发或与其他方合作开发。
合作内容如下: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稀土资源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认可,老挝投资环境良好,老挝的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为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的形成和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老挝在稀土勘查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具有良好的稀土资源开发潜力,在老挝投资开发稀土资源具有广阔前景。
2、双方认为,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具有较好的合作前景。甲方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稀土集团之一,建成了完整的稀土产业链,在稀土资源的绿色高效开发和深加工领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乙方在老挝具有国际化矿山运营的成功经验,并获得当地政府的肯定与支持,与 Lao Mining Development StateEnterprise(老挝矿业发展国有公司)和 Douangchaleun Development Company (DDC)成功签署了合作协议,在老挝境内进行金、铜及稀土等资源的合作勘探工作。
3、双方认为,双方的合作将有利于老挝稀土资源的科学开发,有利于老挝稀土资源的绿色高效利用,有利于实现政府、企业和社区的多方共赢。
4、双方同意拟设立合资公司,其中甲方占49%,乙方占51%。合资公司专注于开发老挝稀土资源,具体成立地点、注册资金、出资方式、董事会构成等合资公司成立及运营管理的详细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双方分别指派专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合资公司组建事宜。
5、双方同意,乙方对Sepon矿区内南部西区花岗岩地区35.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稀土资源可进行自主开发或与其他方合作方开发。
6、双方同意,除上述第五条外,甲乙双方在老挝开展稀土资源业务领域互为唯一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一方不单独寻求其他合作方。合资公司将承接双方现有与第三方的拟合作项目,并作为未来双方在老挝运营稀土资源开发的唯一平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