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8日丨新奥能源(02688.HK)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营业额为人民币931.13亿元,同比增长30.0%;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77.55亿元,同比增长23.5%;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6.88元,拟派末期息每股2.11港元。
年内,集团共有31个泛能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累计已投运泛能项目达150个,带来冷、热、电、蒸气等总共190.65亿千瓦时的综合能源销售量,同比增长58.3%。另有在建泛能项目42个,当在建及已投运项目全部达产后,综合能源需求量可达360亿千瓦时。年内,综合能源业务收入大幅上升54.8%至人民币78.05亿元,毛利亦增加51.2%至人民币13.65亿元。
截至2021年底,集团总天然气销售量达331亿方,同比增长12%。当中,零售气量同比增长15.1%至252.69亿立方米,带动天然气零售业务收入上升21.6%至人民币492.47亿元。上半年,由于疫情稳定促使经济复苏加快,带动能源需求迅速增长。惟下半年受国际形势、需求增长等导致天然气供应出现缺口及价格攀升,加上公司持续加大安全投入等因素影响,因而年内零售天然气业务之毛利下降5.0%至人民币61.64亿元。
年内,集团开发了25,331个工商业用户(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21,036千立方米之燃气器具)。截至2021年底,集团所服务的工商业用户累计达到202,459个(已装置日设计供气量162,822千立方米之燃气器具)。年内,集团销售予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量达199.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9%,占零售销气量的78.8%。集团区域内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年内完成262万户新开发家庭用户的工程安装,较去年同期增加32.9万户。截至2021年底,集团累计已开发2,583.5万个家庭用户,平均管道燃气气化率为62.4%。集团销售予民生用户的天然气量增长12.4%至47.03亿立方米,占零售销气量的18.6%。截至2021底,集团拥有独家经营权的城市燃气项目总数达到252个,覆盖20个省市及自治区。
此外,2021年,集团的增值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41亿元,上升38.9%,单户创值收入为人民币99元,比去年同比增加28.6%,单户创值明显提升。受惠于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增值服务,以及大力推广高端和智慧型产品,毛利录得17.23亿元,上升31.3%。目前,增值服务在集团现有客户群的渗透率仅为9%,而在年内新开发客户中的渗透率则有21%,业务增长潜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