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8日丨长源电力(000966.SZ)公布,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湖北省能源局文件《省能源局关于落实相关政策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2〕14号),《通知》对煤电企业组煤保电奖励新能源建设规模,安排了2021年公布的10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后续指标。
《通知》指出,对认真履行组煤保电主体责任,在2021年四季度电力保供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新能源建设规模奖励。依据相关企业阶段性组煤情况、2021年四季度发电情况,奖励公司新能源建设规模75万千瓦。奖励的建设规模按照一次下达、项目报备的方式实施,风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2024年底前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开工、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
《通知》明确,湖北省能源局2021年安排了10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公司有3个基地位列其中,每个基地配置了新能源建设规模40万千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取得湖北省2021年新能源配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吿》,公吿编号:2021-106)。此次对各基地新增配置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30万千瓦,各基地风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2024年底前建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开工、2023年底前建成并网。
此次取得新能源奖励、新增配置建设规模,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湖北省“十四五”发展规划,抢抓发展机遇,增加新能源装机比重,优化电源结构,大力促进公司能源转型,走高效、清洁、低碳之路,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