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8日丨厦钨新能(688778.SH)公布,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钨业”)已收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函》(闽冶企〔2022〕9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由厦钨新能向厦门钨业、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冶控投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钢闽光”)和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潘洛铁矿”)共4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5亿元。
二、同意厦门钨业、冶控投资、三钢闽光、潘洛铁矿分别以25.3亿元、5亿元、4亿元和7000万元的现金认购厦钨新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三、同意在不超过厦钨新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上限35亿元的条件下,由厦钨新能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或监管部门要求,与特定对象协商一致,调整本次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及各认购对象的认购金额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