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10日丨中国通商集团(01719.HK)公吿,于2021年12月31日,要约人湖北港口(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与该等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第一卖方中国通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卖方卓尔控股有限公司有条件地同意出售及要约人有条件地同意以总代价14.84亿港元(相当于每股待售股份1.15港元)收购待售股份(其中8.82亿股股份及4.08亿股股份分别来自第一卖方及第二卖方),相当于公司于本联合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总值约74.81%。
于本联合公布日期,要约人、要约人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及与彼等任何一方一致行动人士(该等卖方除外)均无于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但买卖协议项下的待售股份除外。于交割后,要约人将拥有合共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74.81%。
根据收购守则第26.1条,要约人将须于交割后就全部已发行股份作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每股要约股份现金1.15港元,较股份于2021年12月29日收市价每股1.08港元溢价约6.5%。
要约人为一间于2021年12月3日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于本联合公布日期,其股份由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拥有100%,而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则由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约82.8571%之权益、由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约4.2857%之权益、由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约4.2857%的权益、由黄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约4.2857%的权益及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约4.2857%的权益。
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港口营运以及提供综合物流、供应链管理等其他服务。
要约人将于股份要约截止后检讨集团现有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以制定集团未来发展及扩展集团主要业务的业务计划及策略,即发展、营运及管理集装箱及港口,以及提供港口相关、物流及其他服务,包括综合物流、港口及仓库租赁及供应链管理及贸易服务。根据检讨结果,要约人可能会探索其他商机,并考虑任何资产出售、资产收购、业务理顺、业务撤资、集资、业务重组及╱或业务多元化是否合适,从而提升集团的长期增长潜力。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2年1月11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于联交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