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7日丨宜华健康(000150.SZ)公布,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宜华集团”)的通知,宜华集团接到案号为(2021)京民终223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宜华集团应向原吿杜某偿还本金85,103,449元及相应的利息,宜华健康对宜华集团承担的付款义务中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提起上诉,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本次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公司对上述事项给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根据公司自查,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要求或批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没有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的记录,也没有发现留存或保管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要求宜华集团尽快向公司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该违规担保事项涉及的全部信息,并要求宜华集团尽快偿还债务,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根据宜华集团的说明,宜华集团正积极搜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维护自身权益。
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人民币42,551,724.5元及利息,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审数据为准。
如在公吿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控股股东不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条和13.4条规定,公司可能会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