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禾望电气(603063.SH):股东丁文菁因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收到警示函
格隆汇 01-04 15:49

格隆汇1月4日丨禾望电气(603063.SH)公布,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证监局关于第丁文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内容:

“丁文菁:

2019年,你取得夏泉波所持有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630万股,并通过公司披露,对该部分股份继续遵守夏泉波之前作出的承诺,相关股份解除锁定后的2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取得股份数量的15%。经查,2021年8月至11月,你累计减持禾望电气股份269.52万股,占上述630万股禾望电气股份的42.78%,违反了你作出的上述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吿〔2017〕9号,下同)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吿〔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