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修改博彩法制度谘询报告:意见普遍认为批给数量应为6个及期限少於20年
澳门博彩监察协调局公布,澳门特区政府就修改《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於9月15日至10月29日进行为期45天的公开谘询,修改《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谘询总结报告今日公布。
就经营娱乐场幸运博彩的批给数量,意见普遍认为批给数量应为6个,并明文规定禁止将幸运博彩的经营权以任何形式作出转批给,藉以确保社会平稳及安定,保障博彩从业员的就业,除有利於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外,亦可确保特区政府税收稳健。
至於批给期限方面,有关「批给期限」谘询重点的意见共171条,建议批给期定为「少於20年」的意见有72条,「维持20年」的意见有56条,「多於20年」的意见有17条,以及「无明确态度 /中立」的意见有26条。意见普遍认为博彩经营权批给期以20年为上限,意见指出,过长的批给期限缺乏弹性,也令博企产生惰性,长远失去市场竞争力。有部份意见认为由於赌场设施和设备在专营期届满後即收归特区所有,新获批给的博企可省去建设娱乐场的时间,故修改法律後的批给期限不宜太长,普遍认为应以10年作考量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可额外延长1年至10年。从谘询所收集的意见可见,认为应订定少於 20 年批给期限的意见所占比例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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