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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603900.SH):二审判决沈东军将15.58%股份分割予马峭 实控人将发生变更
格隆汇 12-02 20:39

格隆汇12月2日丨莱绅通灵(603900.SH)公布,2021年12月1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沈东军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6日对其离婚诉讼案件做出的二审判决【(2021)苏01民终11569号】,其持有的公司106,08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将分割给马峭53,042,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8%)。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马峻与蔄毅泽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沈东军和马峻均持有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传世美璟”)37.30%的股权,均与传世美璟不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马峻与蔄毅泽为夫妻关系,马峻与马峭为兄妹关系,传世美璟为马峻(持股37.30%)和马峭(持股18.65%)共同控制(合计持股55.95%)的公司,三人及传世美璟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公吿披露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不进行要约收购。

因马峭表示本人不愿接受因司法判决取得的公司股份和传世美璟股权,并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将上述股份全部转让;同时,马峻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保证本人对传世美璟不构成控制。至此,股东不进行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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