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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辉永升服务(01995.HK)拟6.96亿元收购上海美凯龙物业管理80%股权
格隆汇 10-15 18:48

格隆汇10月15日丨旭辉永升服务(01995.HK)公吿,于2021年10月15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永升海南(作为买方)与该等卖方(哈尔滨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悦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世博(天津)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艺术设计博览有限公司、盘锦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星凯程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车、剩余股东及目标公司订立协议,据此,永升海南有条件同意收购,而该等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权益(即于目标公司上海美凯龙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80%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6.96亿元。

完成后,永升海南应拥有目标公司80%股权,而目标公司应成为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应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

完成后,永升海南及剩余股东将按比例基准(i)缴足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未支付部分人民币9000万元;及(ii)向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额外出资合共人民币2.4亿元,从而目标公司的注册及缴足资本将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4亿元。

2021年3月,永升海南订立协议,自天津红星(红星美凯龙全资附属公司)收购星悦物业90.1%的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9733亿元,于2021年6月完成。由于三月收购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不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三月收购事项并不构成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

于完成后,永升海南及天津红星应以合共人民币3.3亿元的现金代价将彼等于星悦物业的90.1%及9.9%股权分别转让予目标公司,其中人民币2.9733亿元支付予永升海南,而人民币3267万元支付予天津红星。

经考虑收购事项、永升海南资本缴足及永升海南注资的性质及产生的利益后,以及在出售事项完成后星悦物业仍将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为一项公平合理的促进收购事项的条款。出售事项可精简业务的管理架构,使本公司仅需通过目标公司而非目标公司及星悦物业投入资源以管理业务,从而降低额外管理成本并提高管理效率。

此外,出售事项使红星美凯龙增持星悦物业的股权,有利于深化星悦物业与红星美凯龙的合作关系,及有利于星悦物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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