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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0388.HK):SPAC不会容许未合条件资产上市 与打击啤壳措施吻合
阿思达克 09-17 17:55
港交所(00388.HK)发表咨询文件,就修订《上市规则》以在香港建立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上市制度提出建议,征询市场人士意见。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留意到市场担忧SPAC是否与打击壳股炒卖活动背道而驰,强调咨询文件中的建议并不容许未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以SPAC方式上市,对首次集资规模、发起人资格、赎回权及收购对象均有要求,与现行反向收购条例及打击「啤壳」的措施亦吻合。 她透露,早前在全球范围进行资料搜集及前期咨询,海外发起人普遍表示SPAC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考虑到投资风险,认为现阶段只供专业投资者参与是较为审慎的做法。她期望为发行人提供首次公开发售(IPO)以外、具吸引力的上市方式,相信引入SPAC并不会蚕食香港IPO市场,预期有互补作用。 咨询文件亦建议SPAC发起人至少有一名持有证监会第6号或9号牌,并持有至少10%发起人股份。陈翊庭表示,目标吸引来自中国或亚洲、有经验的发起人。截至7月,今年已有25家大中华区SPAC在美国上市,集资约42亿美元,当中20家来自香港,过去三年亦有12家香港公司透过与SPAC合并上市,市值合计达26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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