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31日丨兆新股份(002256.SZ)公布,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暨债务重组的议案》,经公司与天津泽悦友好协商,双方于2021年8月30日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确认自2021年8月16日起,公司应付天津泽悦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45,852,514.12元,剩余债务人民币1.38亿元,公司已于2021年8月31日偿还给东莞瑞禾。自2021年8月16日起,利率由万分之六每日降低为15.4%每年(债权基数按345,852,514.12元计算,日利率为15.4%/360)。天津泽悦同意延长公司12个月债务清偿期,延期后公司应于2022年2月15日归还天津泽悦本金1亿元,于2022年8月15日一次性清偿该债权的剩余全部本金,即人民币245,852,514.12元,公司按季度向天津泽悦支付利息。
原债权文书项下的各项担保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由天津泽悦依法承继,同时新增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晟新能源”)以其所持有的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德佑”)100%股权质押担保、新余德佑、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永聚”)、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合肥晟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所持有的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电站收费权质押担保;公司董事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协议约定,若公司向天津泽悦提供了有关担保,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且担保物的价值/债权余额的价值不低于1.6倍时,天津泽悦同意解除对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宝石西路东侧生产车间4栋夹层、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宝石西路东侧生产车间4栋一层等24处不动产的抵押。
此次债务重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已履行永晟新能源、新余德佑、合肥晟日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因合肥永聚、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华润信托?合肥永聚光伏电站集合信托计划债权确认及转让协议》,永晟新能源以其持有的合肥永聚100%股权认购该信托计划项下的劣后级信托份额,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6日前结清相关债务,终止该信托计划,并履行相应的担保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