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24日丨上海实业控股(00363.HK)宣布,于2021年8月27日,上实发展(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上海臻壹(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合伙人)、上海瑞力二期(作为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作为有限合伙人)、上海文化产业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及姚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有限合伙协议,据此,上实发展参与合伙企业,且各订约方同意规管各自于合伙企业的权利及义务。
合伙企业为于2019年9月24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目的为设立一个基金,以投资于文化相关产业。合伙企业最初由上海瑞力一期、上海联和和上海志昕持有。合伙企业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2.02亿元,其中,上海瑞力一期、上海联和上海志昕分别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2亿元和人民币200万元。上海瑞力一期和上海联和已分别支付人民币1亿元及人民币1亿元作为合伙企业资本。于2021年8月19日,上海瑞力一期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上海瑞力二期及其后上海瑞力二期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此外,上海志昕将退出合伙企业,尚待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和中国政府部门的登记手续。透过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将增加新的合伙人,并增加总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