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6日丨粤电力A(000539.SZ)公布,2021年7月23日,公司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黄南州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有效开发利用黄南州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青藏高原高质量发展,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要讲话精神,公司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将深化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双方共同推进粤电力在黄南州投资开发3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120亿元,最终装机容量和投资额以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协议有效期2年,期满前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2年。
公司作为广东省境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具有丰富的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东南部,区域内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经友好协商,公司与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发利用黄南州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投资建设3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有利于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深入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的“黄南样板”,构建企地合作典范。
上述合作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东西部协作战略部署,加强和深化与相关地区的战略合作,积极发挥国有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上述合作还有利于助力公司积极应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和气候雄心峰会减排新目标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机遇和挑战,大力促进公司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拓展电力服务区域,走高效、清洁、低碳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