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2日丨瀛晟科学(00209.HK)宣布,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评该公司;谴责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衞国先生;该公司前执行董事兼主席邢伟先生(邢先生);及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方先生;并批评该公司非执行董事林少鹏先生;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黎明伟先生;及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信邦先生。
并声明联交所认为,由于衞先生及邢先生故意及/或持续不履行其根据《上市规则》应尽的责任,若衞先生或邢先生仍继续留任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将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并进一步指令:林先生及黎先生完成18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包括《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培训)。培训须于本纪律行动声明刊发起计90日内完成,当中包括以下内容各3小时:(i)董事职责;(ii)《企业管治守则》;及(iii)《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及刘先生及李先生日后若要再获委任为任何联交所上市公司或将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决条件是完成18小时的培训,当中包括以下内容各3小时:(i)董事职责;(ii)《企业管治守则》;及(iii)《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规定。
据悉,该公司并未(i)及时刊发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及(ii)刊发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财务业绩。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而言,该公司对该集团若干内部监控周期的检讨并未涵盖所有重大监控方面,而该公司并未按《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C.2.1的规定就有关偏离行为作出解释。
该公司延迟刊发财务业绩的原因是,其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其当时的核数师就若干尚未处理好的核数事宜要求其提供的资料,其中包括:该公司附属公司(附属公司)账册纪录未有反映的交易(未披露交易),以及附属公司向外部实体预付的贷款(垫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