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7日丨金盾股份(300411.SZ)公布,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截至2021年6月11日,周伟洪尚未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若周伟洪未在2021年6月11日之前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的,不足部分将由周伟洪以等值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依照前述30个工作日届满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1年6月15日)的股票交易收盘价(8.26元/股),计算周伟洪应当进行股份补偿的数量,其后上市公司应向周伟洪发出将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应补偿的股份全部划转至专门账户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周伟洪定向回购并注销应补偿股份的具体手续。
根据前述应补偿总额及股份补偿的股票定价,周伟洪应补偿股份数量如下:应补偿股份数量=周伟洪应承担的补偿金额1,269,931,968.36元/2021年6月15日股票交易收盘价8.26元/股= 153,744,790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以现金补偿2.96元。
为保证补偿股份顺利实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中强科技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及注销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账户、支付对价、办理注销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