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6月9日丨*ST聚龍(300202.SZ)公佈,公司全資子公司聚龍融創科技有限公司(“聚龍融創”)、遼寧聚龍金融自助裝備有限公司(“聚龍自助”)於近日收到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瀋陽中院”)出具的(2021)遼01民初2189號及(2021)遼01民初2190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公司全資子公司聚龍自助及聚龍融創訴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合同糾紛一案已立案受理。
案件的基本情況:2021年4 月7 日,浙商銀行瀋陽分行在未取得聚龍自助和聚龍融創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聚龍自助和聚龍融創在該分行的3.61億定期存單解付,並將解付後的資金強行劃轉至該行用於歸還集佳綠色建築科技有限公司(“集佳科技”,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柳長慶的控股子公司)在該行的到期貸款本息。因此,公司委託律師向瀋陽中院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1)請求法院依法確認《資產池業務合作協議》及《資產池質押擔保合同》對聚龍自助及聚龍融創不發生效力,聚龍自助及聚龍融創不承擔擔保責任;(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返還扣劃的存單款項;(3)請求法院依法判令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支付因錯誤扣劃存單而給原吿造成的利息損失;(4)判令被吿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公司目前正在積極組織律師及相關專業團隊討論後續訴訟推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