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5月23日丨金科股份(000656.SZ)公佈,近日,公司關注到樂居財經及相關媒體發佈報道,該報道稱“公司實控人黃紅雲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金額371,670,000元,立案日期為2021年5月20日,執行法院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案號為(2021)渝執10號”。
上述報道經多家媒體平台轉載、傳播,引發眾多投資者對公司的關注。為避免對投資者造成誤導,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公司立即就相關信息向公司實際控制人進行了徵詢,現就有關情況説明如下:
1、經公司與實際控制人瞭解獲悉,該事件起因系實際控制人2017年與前妻陶虹遐女士離婚涉及的部分財產分割未完成而引起的分歧。
2、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雲先生表示:其本人完全有能力且有意願積極、快速履行解決陶虹遐女士向法院提出的前述申請事項。作為金科股份實際控制人,其個人及其投資的其他公司與金科股份在經營上完全獨立,從未佔用金科股份的資金及資產。
3、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雲先生表示:正積極與相關方溝通協調,此事件將快速解決,不會對上市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影響。
公司將與實際控制人持續溝通並繼續關注本次事項的進展情況,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