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3 月 31日丨國電電力(600795.SH)公佈,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開七屆七十八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申請國電內蒙古晶陽能源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作為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公司控股子公司國電內蒙古晶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陽公司)破產清算。
晶陽公司成立於2008年6月,註冊資本3000萬元,國電電力持股70%;內蒙古三維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0%。晶陽公司多晶硅產能為5000噸/年,項目於2014年10月投入商業運營。晶陽公司自2017年開展“處僵治困”工作以來,2017年和2018年均完成了國務院國資委要求較2015年減虧50%的目標;2019年由於多晶硅市場急劇變化再次返僵返困;2020年3月,為規避市場風險晶陽公司實施停產檢修,遏止虧損進一步增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晶陽公司資產總額11.29億元,負債總額27.63億元,資產負債率244.73%。
按照晶陽公司2020年12月31日財務數據進行測算,如晶陽公司2021年12月31日前移交管理人,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預計對當期國電電力合併報表利潤影響約-16.80億元。
對晶陽公司進行破產清算,不會影響公司現有業務的生產經營。鑑於申請晶陽公司破產清算尚待法院受理並裁定,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的具體影響也需待破產清算方案明確後方能確定。
為進一步減少虧損,維護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董事會同意公司作為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晶陽公司破產清算。
該項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建議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具體辦理晶陽公司破產清算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