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3 月 23日丨華能國際(600011.SH)公佈,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關於公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額度的議案。
同意(1)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批准時起至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止,一次或分次滾動發行本金餘額不超過100億元的短期融資券(“短融”)、不超過300億元的超短期融資券(“超短融”)和不超過60億元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私募債”)(即在前述授權期限內的任一時點,公司發行的處於有效存續期內的短融本金餘額不超過100億元、超短融本金餘額不超過300億元、私募債本金餘額不超過60億元),用於優化公司融資結構、拓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2)提請股東大會一般及無條件地授權公司董事會或兩名以上的董事根據公司需要以及市場條件決定各次發行的短融、超短融及私募債的具體條款和條件以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在前述(1)規定的範圍內確定實際發行的短融、超短融及私募債的金額和期限,以及簽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進行適當的信息披露。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決定召開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並將前述議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