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3 月 14日丨沃格光電(603773.SH)公佈,公司(含子公司)2021年擬向有關銀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45.1億元和不超過1000萬美元的綜合授信額度,該授信額度在授信期限內可循環使用,具體融資以實際發生為準,上述綜合授信額度的申請期限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在此額度範圍及授信期限內,公司將不再就每筆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為便於相關工作的開展,公司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授信額度內辦理上述授信具體相關手續事宜,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公司預計2021年為子公司東莞市尚裕實業投資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擔保、為子公司沃格光電(香港)有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不超過1000萬美元的擔保。用於包括但不限於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開具保函、貸款、承兑、票據等其他融資業務,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形,本項擔保無反擔保。
公司於2021年3月1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暨對子公司申請銀行授信提供擔保的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