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2 月 22日丨眾應互聯(002464.SZ)公佈,公司於2017年非公開發行定向融資工具,定向融資工具受託管理人、承銷商為蘇州太合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蘇州太合匯”),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詳見公司於2017年8月5日披露的《關於非公開發行定向融資工具的公吿》(公吿編號:2017-091)。公司於2020年12月9日收到蘇州太合匯關於宣佈“眾應互聯定向融資工具系列產品”提前到期函,詳見公司於2020年12月11日披露的關於收到《蘇州太合匯關於宣佈“眾應互聯定向融資工具系列產品”提前到期函》的公吿(公吿編號:2020-096)。
公司於2021年2月22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應訴通知書》((2021)滬74民初262號),現將相關情況公吿如下:
訴訟當事人,原吿:蘇州太合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被吿一:眾應互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吿二:珠海橫琴新區長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被吿三:郭昌瑋,被吿四:霍爾果斯市摩伽互聯娛樂有限公司,被吿五:李化亮。
訴訟請求:1、判決被吿一向原吿支付定向融資工具系列產品本金人民幣(以下幣種相同)194,444,667.77元;
2、判決被吿一向原吿支付違約金,暫計至2020年12月31日為11,141,774.86元;
3、判決被吿一向原吿支付律師費500,000元;
4、判決被吿二、被吿三、被吿四對被吿一第1、2、3項支付義務(暫計206,086,442.63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5、判決被吿五對被吿一應當支付給原吿的產品本金18,500,000元、違約金460,109.59元(暫計至2020年12月31日)及第3項支付義務(暫合計19,460,109.59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6、本案案件受理費由五被吿承擔。
截至公吿日,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