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2 月 2日丨納爾股份(002825.SZ)公佈,公司於2021年1月29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南通百納數碼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百納”或“子公司”)、南通納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納爾”或“子公司”)提供借款。
此次募投項目“年產1.8萬噸數碼壓延膜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南通百納,“年產600萬平汽車保護膜及100萬平多層光學電子功能膜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南通納爾。為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向南通百納提供不超過1.02億元(含此數)的借款、向南通納爾提供不超過1.64億元(含此數)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具體利率依據資金使用情況確定;借款期限為自實際借款之日起不超過2年。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實際需要,到期後可續借,也可提前償還。此次借款僅限用於“年產1.8萬噸數碼壓延膜項目”、“年產600萬平汽車保護膜及100萬平多層光學電子功能膜項目”的實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