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 月 7日丨秀強股份(300160.SZ)公佈,公司於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結案吿知書》([2020]3號)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1]2號),現將有關情況公吿如下:
《結案吿知書》稱:關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蘇證調查字2020004號)所載立案調查事項,經調查,決定依法結案。
《決定書》稱:2020年2月4日起,公司股價連續多日漲停。你公司知曉“特斯拉概念”系公司股價異動影響因素,但未能在2月7日、2月12日、2月17日的股價異動公吿中披露與特斯拉業務相關情況。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你公司應充分汲取教訓,嚴格遵守《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依法合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違法違規行為再次出現。
公司收到警示函後高度重視,充分吸取教訓,督促相關人員加強對《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將引以為戒,切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促使公司規範運作,維護上市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