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禄集团(01196.HK)两附属被裁定需赔偿2,962万人币
伟禄集团(01196.HK)公布,於12月接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之判决,就深圳市新有序规划设计,针对公司两附属Citibest和冠彰一事,冠彰及Citibest须於该判决生效日期後十天内向原告赔偿2,962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损失,及须承担法律费用37.36万元。
集团正就其将就该诉讼及该判决采取之适当行动寻求法律意见。然而,与此同时,集团须根据执行通知於执行通知送达後五日内支付相关诉讼金额。据集团估计,预期相关诉讼金额将约为3,600万元,集团正寻求前海法院确认上述金额。
另外,集团正就收购协议,向卖方保留权利向卖方申索全数赔偿。
公司预期,截至去年底止财政年度之综合损益账内就相关诉讼金额(扣除托管金额)确认亏损为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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