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2 月 8日丨上港集團(600018.SH)公佈,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經國務院批准並在國務院國資委直接指導下,擬由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誠通”)牽頭、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團”或“公司”)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中遠海運集團”)等多家企業共同參與發起設立中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國企混改基金公司”),並簽署《中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股東協議》及《中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章程》。國企混改基金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707億元,上港集團擬出資人民幣7.5億元。
發起設立國企混改基金公司是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關於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通過發揮混合所有制經濟成分各方優勢,有利於積極開拓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新局面,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國企混改基金公司依託國務院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等各部委的大力支持、多家中央企業和地方重點國有企業的共同參與,具有豐富的項目儲備和靈活的退出渠道,預期能夠產生積極的社會影響以及良好的經濟效益,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利潤水平。
公司投資國企混改基金公司符合近年來公司多元化發展的戰略目標,將進一步推動公司的盈利模式從主要依靠港口主業向多元盈利方向發展,有利於進一步實現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融合,充分發揮其協同發展作用;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公司與其他國有資本企業之間的緊密合作,為各方在未來實現深度產融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