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0 月 21日丨天山生物(300313.SZ)公佈,近日,公司正式收到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浙商銀行”)與大象廣告有限責任公司(“大象廣告”)、公司關於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和《傳票》。
鑑於大象廣告無法按期歸還浙商銀行剩餘銀行借款,公司為避免即時承擔擔保責任,緩解公司履行擔保責任的資金壓力,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繼續為大象廣告向浙商銀行申請的剩餘不超過5,600萬元銀行借款提供擔保。截至2020年9月,因大象廣告逾期未償還該筆銀行借款,浙商銀行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判令大象廣告立即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應罰息、復利,並申請判令天山生物履行連帶清償責任。公司於2020年9月收到浙商銀行轉來的《民事起訴狀》、《受理案件通知書》,並於2020年9月10日發佈2020-084號公告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披露了該事項。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53,929,999.99元,支付至2020年8月28日止的利息355,803.17元;並支付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以借款本金53,929,999.99元以及利息355,803.17元為基數,按年利率9.135%分別計算的逾期罰息及複利;
2、判令被告二在人民幣6,496.60 萬元範圍內對被告一應履行的第1項訴訟請求中所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