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10 月 14日丨寧波建工(601789.SH)公佈,因浙江路網物流有限公司(“路網物流”)在縉雲路網物流中心工程支付工程進度款過程中存在拖延情形,公司於2015年9月向縉雲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判決路網物流支付所欠公司工程款違約金及相應利息,縉雲縣人民法院對本案做出判決後,公司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浙江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上訴並進行了審理,根據其出具的終審《民事判決書》,判決路網物流支付公司工程款3837.172萬元及違約金471.36萬元,並支付自2015年1月10日至款付清日止就欠付工程款按日萬分之五利率計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確認公司對涉訴項目在3837.172萬元工程款範圍內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公司於近日收到浙江路網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債權申報通知,根據該通知,縉雲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公司工程業主單位浙江路網物流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並指定浙江法和律師事務所擔任浙江路網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路網物流管理人通知公司於2020年10月23日之前向其申報債權。
現因路網物流破產清算,公司已按照債權申報通知等的相關要求,申報債權本金3837.172萬元,其他損失債權(違約金)4423.65萬元,總額8260.82萬元,其中公司對縉雲路網物流中心工程項目在3837.172萬元工程款範圍內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