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雅本化學(300261.SZ):信批違法被責令整改並遭罰40萬元
格隆匯 09-09 19:14

格隆匯 9 月 9日丨雅本化學(300261.SZ)公佈,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59號)。

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學在深交所投資者關係互動平台對投資者關於“公司是否生產用於肺炎疫情相關抗病毒藥物的醫藥中間體”等提問回覆中表示,子公司樸頤化學是抗病毒藥阿扎那韋及達蘆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

事實上,雅本化學2017年至2019年銷售或提供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產品和服務取得的收入金額為245.69萬元、483.76萬元、506.13萬元,其中樸頤化學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頤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輝生物)的收入金額分劃為111.22萬元、351.76萬元和506.13萬元,較《關注函回覆》披露金額分別少2947.96萬元、4944.58萬元和2687.63萬元。雅本化學披露的上述銷售收入將下游客户江蘇八巨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氯醇和BOC環氧物等達盧那韋醫藥中間體統計成自己的收入。

雅本化學、樸頤化學和頤輝生物未與印度客户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國內客户迪賽諾直接簽署業務合同和供貨,只是根據樸頤化學與八巨藥業簽訂的《技術服務和客户保護協議》,由樸頤化學獨家負責與上述客户的談判、報價和成交,八巨藥業按照與上述客户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向樸頤化學支付佣金。雅本化學披露的上述產品的銷量、產能及利用率,是根據八巨藥業的產能和訂單情況估計並倒算出各年度銷量。

雅本化學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涉及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業務的實際情況,誇大了公司該業務的收入、產量、銷量和市場地位,具有較大誤導性。

證監會認為,雅本化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因此,證監會決定:一、對雅本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二、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蔡彤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三、對時任董事、董事會祕書王卓穎、公司時任董事、樸頤化學總經理王博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