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9 月 4日丨ST椰島(600238.SH)公佈,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2020)甘01執34號】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20司凍0903-01號)】,內容分別如下:
1、《協助執行通知書》
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北京東方君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糾紛一案,執行依據為【(2020)甘01執34號】執行裁定書,根據法律規定,於2020年9月3日通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協助輪候凍結北京東方君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ST椰島股票9341.0473萬股,凍結期限為2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
2、《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於2020年9月3日輪候凍結北京東方君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ST椰島股票9341.0473萬股,凍結期限為2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
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進展,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