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20日丨晶瑞股份(300655.SZ)公佈,公司於2020年8月20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並提供抵押、質押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擬向金融機構申請總額不超過1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綜合授信。
為滿足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擬向金融機構申請總額不超過1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綜合授信(最終以實際審批的綜合授信額度為準),授信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非流動資金貸款、流動資金貸款、開立銀行承兑匯票、信用證、保函、辦理商業(銀行)承兑匯票貼現、出口保理、法人續貸、結算前風險等。授信期限為1年至5年(以銀行批准的實際授信期限為準)。上述公司貸款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資產進行抵押、質押擔保。實際融資金額將視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資金需求而定(最終以金融機構與公司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準)。
上述綜合授信額度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在綜合授信額度範圍內,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權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辦理相關手續,與金融機構簽署上述綜合授信的有關合同、協議、憑證等各項法律文件。此次授信額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此議案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原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並提供抵押、質押擔保的議案》不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