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17日丨彩虹股份(600707.SH)公佈,公司於2020年5月29日發布了《關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公司控股子公司開展337調查的公告》,美國夏普公司(Sharp Corporation and Sharp Electronics Corporation)依據《美國1930年關税法》第337節規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337調查申請,指控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陽彩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彩虹光電”)侵犯其專利權。此前,夏普公司已向美國加州中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彩虹光電及部分客户侵犯其專利。
針對本次337調查及地方法院訴訟,本公司及彩虹光電高度重視,採取措施,積極應對,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2020年7月27日,夏普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了終止調查的動議。7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佈初裁(OrderNo.6)批准夏普的終止動議。近日,彩虹光電接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來的通知《基於和解協議終止本調查的初步裁定的通知;終止調查》,8月1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某些液晶顯示器設備、相關部件以及含有此類設備的產品作出337調查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於2020年7月29日作出的初裁不予複審,基於和解協議對所有被調查人終止本案調查。同時,夏普公司已向加州中區地方法院申請撤訴。
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光電涉及訴訟及337調查的事項已全部終結,該調查事件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未來生產經營造成重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