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西藏城投(600773.SH):全資子公司涉及仲裁 賽特投資申請解除委託經營管理合同
格隆匯 07-31 23:44

格隆匯 7 月 31日丨西藏城投(600773.SH)公告,西藏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西藏城投”)全資下屬公司世貿之都近日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寄來的《仲裁申請書》等文書,具體情況如下:

(一)仲裁機構: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二)仲裁當事人:

申請人:賽特(上海)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特投資”)

被申請人:陝西世貿之都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二、仲裁的案件事實與理由

(一)案件事實

2017年7月,世貿之都作為委託人(甲方)與賽特投資(乙方)簽訂了《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委託賽特投資負責由世貿之都開發建設的陝西西鹹新區國際奧特萊斯商業項目(現靜安薈奧萊公園)的商業運營及自營商品的採購。現賽特投資和世茂之都因該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履行相關事宜產生爭議並提請仲裁解決。

(二)案件理由

賽特投資在其仲裁申請書中稱,世貿之都利用拖延自營商品採購審批流程等方式阻礙此前各方已確定的由賽特投資負責實施的自營商品採購工作;同時,世貿之都與經營物業商管團隊存在勞動關係的便利條件,限制直至剝奪賽特投資經營管理權利,導致無法按照《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之約定就經營物業開展經營管理活動。根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條款,“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足額支付其應付費用、違約金和/或違約利息等)之前,雙方可以不移交經營物業,且違約方應向對方補償人民幣3,000萬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員工工資等賠償費用及第三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三)仲裁請求

1、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委託經營管理合同》;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違約金人民幣3,000萬元;3、裁決本案的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仲裁裁決情況

本案由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目前尚未開庭審理。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等的影響

由於本案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估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公司將密切關注此案的進展狀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