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8日丨雪萊特(002076.SZ)公佈,公司於近日收到法院送達的部分訴訟文件,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2019)閩06民初480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的基本情況
公司為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順光電”)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龍文支行(“建設銀行”或“原告”)借款提供了部分擔保,現因富順光電未能按期足額清償貸款本息,建設銀行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1富順光電立即償還所欠借款本金人民幣5155萬元及利息約112.65萬元(利息暫算至2019年9月20日),之後的逾期利息按借款合同約定支付至上述債務本息全部清償完畢時止,並請求法院判令被告2雪萊特對富順光電所欠的上述本息及原告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在最高限額人民幣4000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除上述訴訟請求外,原告另請求法院判令如下:1、原告對被告1富順光電提供抵押位於漳州市龍文區藍田經濟開發區開放大道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變賣等處置所得享有優先受償權。2、被告3陳建順、被告4張建英對被告1富順光電所欠原告的上述債務本息及原告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在最高限額人民幣8820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被告5陳建通、被告6陳奇梅對被告1富順光電所欠原告的上述債務本息及原告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在最高限額人民幣8820萬元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4、上述6被告共同承擔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二、(2019)閩06民初436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的基本情況
公司為富順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順光電”)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興業銀行”)借款提供了擔保,現因富順光電在借款到期後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興業銀行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興業銀行訴訟請求如下:1、判決被告富順光電立即償還興業銀行借款本金人民幣約2426.40萬元,利息148.199萬元(合計2574.59萬)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按合同約定的利息(含複利、罰息)。2、判決興業銀行有權就被告漳州市福順達計算機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址於藍田工業開發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房產的拍賣、變賣所得優先受償(含實現債權費用)。3、判決被告漳州市福順達計算機有限公司、雪萊特分別對被告富順光電上述債務(含訴訟費用等實現債權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除上述兩項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外,截至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其他訴訟、仲裁(不含已執行結案)金額合計約1.90億元(含前次已披露的訴訟、仲裁案件),主要系買賣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及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