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3日丨神火股份(000933.SZ)公佈,2019年12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神火新材料”)收到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州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豫0482破申4號),裁定受理神火新材料的破產清算申請。
汝州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豫0482破申4號)主要內容如下:
“本院查明,神火新材料於2005年1月25日經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股東為河南有色匯源鋁業有限公司。登記地為汝州市汝南工業區源豐路中段,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482770879170N,經營範圍:氫氧化鋁、氫氧化鋁冶煉、銷售等。該公司長期停業,高額負債,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審計,企業總資產為4,475.82萬元,總負債121,407.94萬元,資產負債率2712.52%,已資不抵債。
本院認為,申請人神火新材料屬於破產適格主體,其住所地屬本院管轄地,本院具有管轄權。神火新材料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不抵債,符合破產條件,其破產申請應予准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第三條、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受理神火新材料的破產清算申請。
本裁定送達後立即執行。”
神火新材料申請破產清算,有利於阻止該公司經營出現更大的虧損,避免公司繼續對扭虧無望的神火新材料投放過多資源,符合優勝劣汰的市場規律,不影響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業務,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