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1日丨堅瑞沃能(300116.SZ)披露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具體如下:
一、出資人權益調整的必要性
陝西堅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堅瑞沃能)已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均已陷入困境。如果堅瑞沃能進行破產清算,現有資產在清償各類債權後已無剩餘財產向出資人分配,出資人權益為零。為挽救堅瑞沃能,避免其破產清算,出資人和債權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擔實現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陝西堅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下稱重整計劃)將對堅瑞沃能出資人的權益進行調整。
二、出資人權益調整的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重整計劃涉及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的,應當設出資人組,對該事項進行表決。出資人組由截至股權登記日(2019年12月2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堅瑞沃能股東組成。上述股東在股權登記日之後至本重整計劃規定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實施完畢前由於交易或非交易等原因導致持股情況發生變動的,本重整計劃規定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效力及於其股份的受讓方和承繼方。
三、出資人權益調整內容
(一)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
以堅瑞沃能現有總股本約24.3252億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8.5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轉增約20.6765億股股份(最終轉增的準確股份數量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轉增後,堅瑞沃能總股本將由約24.3252億股增加至約45.0017億股。
(二)註銷李瑤所持有股份
公司主要股東李瑤持有公司股份約2.5775億股,被司法凍結;另外原由李瑤持有的4400萬股被劃轉至其債權人暨股份質權人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賬户中,但在法院執行拍賣前,該部分股份仍為李瑤所有。上述股份合計約3.0175億股。
根據堅瑞沃能與李瑤籤訂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及補充協議、《盈利承諾補償協議》及補充協議,以及李瑤出具的相關《申明書》,因深圳市沃特瑪電池有限公司(下稱深圳沃特瑪)未完成業績承諾,李瑤作為業績補償義務人需要對堅瑞沃能進行補償。在出資人表決通過本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且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西安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計劃後,堅瑞沃能將採取適當措施逐步對上述約3.0175億股堅瑞沃能股份以及以其為基數實施資本公積轉增形成的約2.5649億股(最終轉增的準確股份數量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進行回購注銷。註銷完成後,堅瑞沃能總股本約39.4193億股。在回購和註銷手續辦理完畢前,堅瑞沃能不得為相應股份辦理解除限售;相應股份的持有人不享有表決權、查閲複製權、分紅權、優先認購權等股權權能。
(三)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的處置
在註銷以李瑤現持有股份為基數轉增形成的股份後,堅瑞沃能上述由資本公積金轉增形成的股份剩餘約18.1116億股(最終轉增的準確股份數量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該等轉增股份按以下方式處置:
1.以郭鴻寶及寧波堅瑞新能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寧波堅瑞)現持股約5.8099億股為基數轉增形成的股份約4.9384億股全部無償讓渡。
2.以除李瑤、郭鴻寶及寧波堅瑞以外的其他股東現持股為基數轉增形成的股份中,每10股轉增0.5股部分即7748.9238萬股向原股東分配,每10股轉增8股部分即約12.3983億股由原股東無償讓渡。
3.上述原股東無償讓渡的約17.3367億股轉增股份由重整投資人以合計1億元的對價有條件受讓,由管理人用於支付重整費用、共益債務和清償部分債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