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进一步减低港灯(02638.HK)和中电(00002.HK)的发电厂排放
政府发言人表示,《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八份技术备忘录》已於11月27日获立法会通过,将进一步减低两间电力公司,包括港灯(02638.HK)和中电(00002.HK)的发电厂排放。
《第八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颁布,订定电力行业於2024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为3,150吨、12,430吨和391吨。与《第七份技术备忘录》载列的2022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第八份技术备忘录》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分别收紧40%、29%和20%,从而进一步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素。
为达至新订定的排放总量上限,两间电力公司在2024年或之前会兴建新燃气机组,届时本地燃气发电将占整体发电燃料组合约57%,现有燃气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表现及热效率可获改善,并会引入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
根据《条例》,《第八份技术备忘录》订明的发电厂排放限额将由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环境保护署会在2021年或之前再作检讨,确保适时修订排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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