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16日丨ST康達(000048.SZ)公佈,公司於2019年8月15日接到控股股東京基集團送達的《通知函》,京基集團於2019年8月15日與羅愛華、陸偉民及華超投資簽訂了關於華超投資的《股權轉讓協議》,約定京基集團受讓羅愛華、陸偉民合計持有的華超投資100%股權。
根據《通知函》,此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京基集團將通過華超投資間接持有公司約1.16642億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額的29.85%),合計控制公司約2.7940億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額的71.50%),京基集團仍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京基集團應當向除京基集團和華超投資以外的公司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要約。
此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京基集團將合計控制公司71.50%股份,此次股權轉讓觸發的京基集團全面要約收購義務可能會導致公司面臨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的風險。
華超投資股東羅愛華因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挪用資金、職務侵佔案尚在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關於該案件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此外,公司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7年年報及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公司於2019年1月24日收到的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處罰字[2018]16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擬對公司及羅愛華等人給予行政處罰,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關於該處罰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上述事項可能導致此次股權轉讓存在無法完成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