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於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指随着天然气市场发展,管道燃气日益普及,但在燃气工程安装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收费标准偏高,指定施工单位、限制竞争等问题,影响市场秩序,加重用户负担。为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行为,加强工程安装收费管理,根据《国务院关於促进天然气稳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明确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及内涵;加快构建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合理确定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简化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等收费方式;及规范城镇燃气安装工程施工管理。
意见提到,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尚未建立、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进行管理的地方,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兼顾周边地区水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现行收费标准偏高的要及时降低。同时,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
另外,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e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