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天風研究,作者:孔蓉團隊
中概股審計監管政策進展跟蹤
整體而言,我們認為中美監管合作基礎大於分歧。雙方主管部門均釋放了積極溝通的意願,近期均表示已取得一定進展。後續如雙方溝通能夠按照中國監管部門倡導的“從解決問題的目標出發,以專業方式開展平等磋商”進行,我們對協商展望樂觀。
近期美國SEC國際事務辦公室主任提到潛在的美國國會立法可能會將目前HFCAA的3年觀察期縮短至2年,即最早觸發交易禁令的時間點可能由2023年年報披露後(對應2024年3月起)提前至2022年年報披露後(對應2023年3月起)。如在此規定下,PCAOB需要在2022年11月初確定檢查和調查完全符合其要求。
根據彭博報道,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表示,希望在7月4日假期前通過(H.R.4521法案)兩院的最終版本。目前該項法案在2月4日眾議院通過的版本中包括縮短交易禁令觀察期至2年的規定,但在3月28日參議院通過的版本中無此內容。該項距離正式生效需要兩院確定一致版本、總統簽署。短期建議密切關注。
中概股回港或將成戰略性選擇,寬口徑測算或有64只中概股符合回港第二上市或雙重主要上市
為應對美國審計監管不確定性角度,我們預計中概股主動選擇回港上市將成為趨勢,同時更多機構股東也將移倉港股。
我們測算:1)目前滿足雙重主要上市(主板,下同)基本要求的中概股達59只,總市值1750億美元,其中有21只同樣符合第二上市要求,總市值1190億美元。
2)如從寬口徑而言,計入接近符合上市要求的中概股,可能滿足雙重主要上市的有64家,總市值1791億美元,其中可能滿足第二上市的中概股有39家,總市值1749億美元。
3)除此之外,剩餘182家距離符合回港主板的要求有一定距離,合計市值228億美元,佔整體中概市值約11%。剩餘182家中概股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市值的中位數約47%,較多公司具備一定私有化基礎。
從回港方式來看,目前已有16家企業回港第二上市,6家回港雙重主要上市。多數大中型企業可以滿足第二上市相對較高的市值要求和美股上市時間要求,此前選擇第二上市或是出於第二上市豁免規則較多,審核週期較短。後續潛在回港企業體量相對偏小、美股上市時間較短,從降低門檻、擴大投資者角度(雙重主要上市可以納入港股通),我們預計未來中概回港選擇雙重主要上市的比例提升,同時期待目前已第二上市的大型平台主動轉換為雙重主要上市。
預計潛在新增融資需求整體可控,交易流動性討論或需要動態視角,多渠道資金良性循環或可提供支持我們認為中概回港帶來的新增融資壓力整體可控。我們測算寬口徑下64家中概股回港,即使謹慎假設15%新發股比例,潛在融資需求或不超過2100億港元,如平均分佈於2022-2023年,港股主板承接壓力整體可控。2022年以來中概回港介紹上市成為主流。如按照5%或8%的新發股比例,對應潛在融資需求僅約700、1100億港元。
不排除大面積回港後,交易流動性可能會有所稀釋。合併22家已回港企業以及64家潛在回港企業,如果簡單假設這些公司40-70%的股份交易在港股,且股份遷移至港股後不會影響換手率。對應86家企業潛在港股日均交易額約370-650億港元,相當於過去3個月港股主板日均成交額34%-60%。
然而2019年以來港股市場擴容(中概股迴歸),恆生綜指交易流動性卻有所提升。阿里巴巴、京東、網易、嗶哩嗶哩回港上市後,美股+港股整體換手率反而有所提升。優質資產股份轉移至港股並未釋流動性,我們認為或許更應該從動態視角看待此問題。如未來多渠道資金可以良性循環,中概迴歸的潛在交易流動性壓力或亦相對可控:
1)大部分投資中概股的機構投資者均擁有港股投資權限,公司股份轉移至港股,或也伴隨着可配置資金流入港股。
2)優質資產聚集下,香港作為中國新經濟“橋頭堡”定位進一步夯實,進一步吸引全球資金流入港股市場。
3)預計未來將有更多中概股選擇雙重主要上市迴歸港股、或者由第二上市轉為雙重主要上市,這些優質公司納入港股通過後,將會進一步吸引南向資金配置。
4)如果中概回港後可以納入更多市場基準指數,如恆生指數、恆生國企、恆生科技指數,將有望帶動資金增配。
風險提示:我們的測算基於部分的現行定量規則和歷史數據,並且假設具有主觀性;中概股審計監管政策存在不確定性;中概股大面積回港後,能否形成多渠道資金循環具有不確定性。
報吿來源: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報吿發布時間: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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