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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汽車(03836.HK)擬出售iCar Group Limited 45%股權

格隆匯5月23日丨和諧汽車(03836.HK)公告,公司(作爲賣方)、EGL(由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馮長革全資擁有的公司,作爲買方)及馮長革(作爲買方的擔保人)於2025年5月23日交易時段後簽訂了協議。據此(其中包括),公司有條件地同意出售,而EGL有條件地同意收購:(i)待售股份,佔出售公司iCar Group Limited重組資本的45%,按待售股份代價人民幣2.5億元;以及(ii)待售貸款,佔出售公司發行的可換股票據的45%,按待售貸款代價人民幣8000萬元。總代價人民幣3.3億元將與公司於出售完成時欠EGL的CS貸款本金總額人民幣3.3億元以對等方式悉數抵銷。

爲促進出售事項及於出售完成後分離出售集團就優先貸款的責任及負債,公司擬實施資本重組,作爲出售完成的先決條件,主要爲(a)出售公司的繳足資本總額將增加至約人民幣555.6百萬元;(b)部分股東貸款約人民幣385.4百萬元將轉換爲優先貸款;及(c)股東貸款餘額約人民幣177.8百萬元將轉換爲出售公司將向公司發行的可換股票據。

若公司(而非EGL)單獨全額行使其所持可換股票據的轉換權,則公司在出售公司的持股比例將從55%增至約61.7%,此將構成公司對出售公司股權的收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該可能收購的相關百分比比率一超過5%但均低於25%,故構成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

若EGL(而非公司)單獨全額行使其所持可換股票據的轉換權,則EGL在出售公司的持股比例將從45%增至約51.9%,而由公司持有的出售公司股權將由55%減至約48.1%,該等情形將構成公司對出售公司股權的視同出售。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該可能視同出售的相關適用百分比比率一超過25%但均低於75%,故構成公司的主要交易。

海外新能源車輛市場的快速增長帶來了巨大商業機遇,但同時也需要大量的營運資金和前期投資以進入市場,包括建立分銷和售後網絡。爲滿足該等需求,於2023年,公司與馮就有關擬通過出售集團共同投資發展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展開討論。訂約方同意共同投資將由本公司及馮分別出資55%及45%。爲推動儘早進入市場並搶佔先發優勢,馮初始以CS貸款的形式提供資金,以增強集團的營運資金狀況及支持出售集團業務的快速啓動。正式的共同投資結構計劃在後期階段實施。

經過一個完整財年的運營後,顯而易見,出售集團海外新能源汽車業務的長期發展和擴展需要持續且大量的營運資金和投資,尤其用於新能源汽車庫存的採購,以及在多個海外地區和市場建立分銷網點和服務中心。因此,鑑於該等資金需求,公司與馮已同意繼續落實共同投資結構,爲未來資金籌措、運營責任及損益分擔建立明確的框架。

儘管公司對中國新能源汽車品牌在國際市場的長期前景和競爭地位保持信心,但也承認全球汽車行業激烈競爭且資本密集型的特點所帶來的挑戰。由於出售集團仍處於增長階段,且由於前期運營及市場滲透成本,實現盈利可能尚需時日,公司認爲通過減少其於出售集團的股權來分散及減輕集團的財務風險屬審慎舉。該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預計將賦予出售集團財務靈活性和運營彈性,使其能夠更好地應對市場挑戰並追求長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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