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26日丨新奧能源(02688.HK)公告,於2025年3月18日,要約人(新奧股份全資附屬公司)要求新奧能源董事會在達成先決條件的情況下就建議根據公司法第86條通過協議安排的方式將新奧能源私有化向計劃股東提呈建議。
於計劃生效後,所有計劃股份均將被註銷,計劃股份的股票作爲其所有權文件或憑證其後將不再有效。新奧能源將於緊隨計劃生效後根據上市規則第6.15(2)條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撤銷新奧能源股份於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地位。
於計劃記錄日期名列新奧能源股東名冊的計劃股東將有權自新奧股份(就新奧股份H股而言)及要約人(就現金代價而言)收取:就已註銷的每股計劃股份2.9427股新奧股份H股及現金代價24.50港元。
建議項下注銷代價的理論總價值相當於每股計劃股份約80.00港元,且較2025年3月14日新奧能源股份在香港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54.20港元溢價約47.60%。
要約人爲一間根據香港法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由新奧股份直接擁有100%權益,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新奧能源的控股股東新奧股份爲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0803)。
新奧股份計劃通過本次交易進一步與新奧能源整合,構建一體化天然氣產業智能生態運營商,並實現在香港市場的介紹上市,以進一步釋放業務增長潛力,鞏固公司行業領先地位。
此外,新奧能源已向香港聯交所申請自2025年3月27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新奧能源股份及新奧能源票據在香港聯交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