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絡售藥監管細則11月實施 購買處方藥須實名制
內地《北京日報》報道,網絡售藥監管辦法實施細則11月實施,網上出售處方藥要對買藥人士的信息,實行實名制管理,另外在網站首頁、醫藥健康行業板塊首頁及平台商家店舖主頁,不得展示處方藥包裝及標簽等信息,網售處方藥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五年。
北京市藥監局11月1日起正式執行《北京市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全國首個省、直轄市藥品監管部門出台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規範性文件。
按照細則的要求,藥品網絡銷售以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即線上銷售的藥品必須經過藥監部門上市許可;線上銷售藥品的主體,必須是取得相應資質的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按照線上線下職能一致、業務歸口管理一致的原則,建立統一部署、督導及考核的監管機制,推動藥品網絡銷售監管規範化、制度化及法治化。
細則明確規定,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企業,只需通過北京市藥監局企業服務平台進行報告,即可開展藥品網絡銷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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