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0日丨ST步森(002569.SZ)公佈,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於2022年4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吿知書》(浙處罰字[2022]9號),現將吿知書相關內容公吿如下:“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趙春霞女士、王春江先生、杜欣先生、張優先生: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我局調查完畢,我局依法擬對你們作出行政處罰。
現將我局擬對你們作出行政處罰所根據的違法事實、理由、依據及你們享有的相關權利予以吿知。經查明,步森股份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股權轉讓事項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一)《股權轉讓協議》披露不完整,存在重大遺漏;(二)未及時披露不滿足支付機構主要出資人條件;(三)未及時披露《股權轉讓協議》實質延期。此外,未及時披露《和解協議》。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擬決定:一、對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吿,並處以50萬元罰款;二、對趙春霞給予警吿,並處以5萬元罰款;三、對王春江給予警吿,並處以30萬元罰款;四、對杜欣、張優給予警吿,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