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22日丨鹽湖股份(000792.SZ)公佈,2021年11月22日公司獲悉,公司全資子公司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鹽湖能源”)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下發的《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吿知書》,海西州環境局等部門擬就鹽湖能源歷史上在木裏礦區煤炭開採行為涉及的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事項與鹽湖能源進行磋商。
根據青海省委省政府對於木裏礦區的生態環境統一進行恢復治理的安排部署,鹽湖能源須承擔相應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及修復治理費用。根據鹽湖能源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實際情況以及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的鑑定評估,並綜合考慮前期鹽湖能源已經進行部分生態環境治理工作,在此基礎上,鹽湖能源還應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9500萬元、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費用1億元,合計1.95億元,該等費用將根據青海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用於木裏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繳納上述費用後,鹽湖能源在木裏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義務及生態環境損害義務即履行完畢。
依據《吿知書》所述,鹽湖能源本次繳納1.95億元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後,在木裏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義務及生態環境損害義務即履行完畢。如按《吿知書》所述金額達成協議,剔除公司2020年度已計提鹽湖能源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初步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約1.11億元。
目前,鹽湖能源正在與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工作,具體賠償金額以鹽湖能源與相關生態環境管理部門的磋商結果及達成的協議為準。